《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方案》
2020-03-24 02:45:00
2020年3月24日,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发布《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方案》。《方案》要求,2020 年底前,各试点旗县(市、区)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牧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经验做法。针对生产垃圾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,将农作物秸秆、畜禽粪便、厨余物、废弃的菜叶树叶等按可堆肥垃圾进行分类,采用堆肥等办法进行资源化利用。